一、設置場所(《建規(guī)》8.1.7、《報警規(guī)》3.4.1)
5、消防控制室內設備的布置應符合下列規(guī)定:
1)設備面盤前的操作距離,單列布置時不應小于1.5m;雙列布置時不應小于2m。
2) 在值班人員經常工作的一面,設備面盤至墻的距離不應小于3m。
3)設備面盤后的維修距離不宜小于1m。
4) 設備面盤的排列長度大于4m時,其兩端應設置寬度不小于1m的通道。
5) 與建筑其他弱電系統(tǒng)合用的消防控制室內,消防設備應集中設置,并應與其他設備間有明顯間隔。
一、設置場所(《建規(guī)》8.1.7、《報警規(guī)》3.4.1)
5、消防控制室內設備的布置應符合下列規(guī)定:
1)設備面盤前的操作距離,單列布置時不應小于1.5m;雙列布置時不應小于2m。
2) 在值班人員經常工作的一面,設備面盤至墻的距離不應小于3m。
3)設備面盤后的維修距離不宜小于1m。
4) 設備面盤的排列長度大于4m時,其兩端應設置寬度不小于1m的通道。
5) 與建筑其他弱電系統(tǒng)合用的消防控制室內,消防設備應集中設置,并應與其他設備間有明顯間隔。
